乌海市公安局召开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
(来源:乌海警方发布)
原标题:【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】反诈小卫士防骗课堂开课啦!
如今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繁多
骗子的说辞随着骗术的转变也越来越花哨
很多人无法识破
尽管反诈宣传、劝阻从未停止脚步
但还是会有老百姓上当受骗
又到一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
让我们一起用火眼金睛来识别
电信网络诈骗中的那些“假商家”
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
类型一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
骗子冒充商家,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,谎称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缺货退款或系统故障,受害人有笔退款需要查收,要求受害人进入钓鱼网站,填写银行卡号、密码等信息,向被害人索要短信验证码。凭受害人填写的卡号、密码、验证码将银行卡内的钱骗走,或者利用受害人对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工具中借款功能不熟悉,诱导受害人借款从而转给骗子。
警方提醒
1.正规网购退款款项会由支付渠道原路退回,不需要买家再进行任何操作,更不需要开通其他金融产品来进行所谓的“退款验证”。
2.如接到自称“店铺客服”“快递客服”“卖家”等电话,请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透露验证码或银行卡、密码等信息,不要点开对方发来的“退款链接”,凡是退款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。
类型二 虚假购物服务诈骗
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社交工具、网页、搜索引擎、短信、电话等渠道发布虚假商品广告信息,通常以优惠打折、海外代购、低价转让、0元购物等方式为诱饵或者谎称可以向被害人提供正常的生活型服务、技能型服务等(如:代为生活缴费、音乐制作、网站制作、论文发布等),诱导被害人与其联系,待被害人为购物付款后,就将被害人拉黑,被害人也未收到约定的商品、货物、服务。或以加交定金、保证金、关税等为由,诱骗被害人转账汇款,实施诈骗。
警方提醒
1.网上购买商品通过微商、微信群交易时,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真实信息,确定商品真实性,多方面综合评估。
2.交易时最好有第三方作担保。通过网购平台尤其是二手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时,严格遵守平台交易流程,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,对异常低价的商品提高警惕,谨慎购买。
3.切记不要将钱款直接转给对方。
类型三 虚假网络贷款诈骗
这类诈骗大多数是以零门槛、低利息、秒批款这些词语来诱导受害者,吸引受害人通过“链接”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,再以“手续费、刷流水、保证金、解冻费”等名义缴纳各种费用,当骗子收到转账后,会关闭诈骗APP和网站,并将受害人拉黑。
警方提醒
1.银行、正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支付“保证金”“手续费”“服务费”等各种费用。
2.强化自我保护意识,维护自身权益。提高警惕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到贷款平台。
3.树立正确的消费观,适度消费。在自身消费能力允许的前提下,从实际需求出发,不要情绪化消费,避免攀比心理和一时冲动消费。
类型四 虚假投资理财诈骗
骗子利用互联网仿冒或搭建虚假投资平台,通过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,引诱投资者进入网络虚假平台进行“投资”。受害人一旦相信,必定血本无归。任何方式的诈骗都有迹可循,虚假投资平台类诈骗过程中,骗子通过电话、短信、网络社交工具等发布推广股票、期货、外汇等投资理财信息,开设虚假投资平台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欺诈受害人投资,在开始投入少量资金后,会有盈利并返现,在被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,随即关闭平台,将被害人拉黑或失联。
警方提醒
1.购买股票、金融理财等产品,要通过正规的机构,可以在证监会网站了解资质。
2.不加入全是陌生人的“投资群”,不轻信“营业执照”。对于要求通过网络转账汇款的,牢记“不轻信、不转账、不透露”,转账前一定要确认身份。
来 源:乌海市公安局反诈中心
编辑排版:赵 阳
校 核:李 磊 关静宇
策 划:乌海市公安局政治部新闻宣传科
投稿邮箱:whgaxc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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